“十佳读者”评选办法
为进一步倡导在全校园营造读书求知的良好氛围,吸引广大读者走进图书馆、利用图书馆,本馆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“十佳读者”评选活动。
一、活动时间
评选时间:2019年5月11日——5月14日
公布时间:2019年5月15日
二、评选标准
1、评选范围
持有图书馆有效读者证的读者。
2、参评基本条件
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读者均具有参选资格:
①热爱图书馆,自觉遵守借阅制度,积极利用图书馆。
②无书刊逾期归还和丢失破损书刊现象;
③到馆次数多,积极参与图书馆组织的各类读者活动;
④积极参与图书馆馆藏文献建设,为图书馆的文献建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。
3、评选名额
“十佳读者”人数为10人,教师组2人,学生组8人。
4、报名方式
通过读者自荐、图书馆管理系统自动统计等方式进行参评。
①读者自荐,指凡符合参评基本条件并有意参评的读者均可自荐报名。
②图书馆系统自动统计,持图书馆有效读者证的读者在系统查询图书借阅量,参考时间范围为2018年9月1 日至2019年5月10日。
③以上自荐和参评的读者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10号,延期报送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。
三、公布及总结表彰
评选结果在学校官网上发布,并颁发“十佳读者”荣誉证书。
图书馆、学工处
2019年5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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